问题 | 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物业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多数情况下,未经业主大会召开且签署的物业合同可能会存在有效性上的不足或缺陷。
主要原因在于物业管理事项关乎各住户整体的共同权益与利益,通常来说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方式进行集体决策和协商。 然而,若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亦或是能够在事后取得业主大会的正式授权与认可,那么该合约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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