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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拒绝是单方行为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合同法体系之下,关于“要约拒绝”的定义是指受邀约人针对所接到的邀请做出的否定性回应的行为。
这一行为的产生只需受邀约人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不受到邀约人的认可与批准,便会发生直接的效用。
然而,要想使这一行为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还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是由受邀约人亲自实施;
其次,必须以明确无误的方式表达出对邀请的拒绝;
最后,必须在邀请的有效期内完成。
当受邀约人成功地实施了要约拒绝之后,原有的邀请将自动失效,合同也因此无法依据该邀请而得以建立。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要约拒绝的表述必须清晰明了、毫无歧义,否则有可能无法被视为有效的拒绝。
总的来说,要约拒绝是一种典型的单方行为,其法律效果对于合同的缔结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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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