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份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其效力界定,应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尽分析。
通常而言,若相关合同并未对续签做出自主性约定,且遵循了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条件,则不续签行为是合法可行的。 然而,若是出现法定应当续签的特定情况,如劳动者已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服务达十年之久等等,那么不续签的决定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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