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法中关于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以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限制规定为三年。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该等规定的约束。诉讼时效之起算点定位于权属被侵害者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身份之日。如有法律另行规定,亦应依从其规定。然而,若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益人的申请作出适当延长的决定。对于无效合同的追诉期,同样设定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的明确规定,普通公民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均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