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效力法定规定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令法规之规定,合同解除效力的规定是具备权威性的。
法定解除,就是指在满足了已有的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特定条件时,当事人有权力解除该份已经缔结的合同。 这些法律明确规定,在诸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一方通过书面声明或者其自身行为明确表现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等场景下,当事人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 这部分法定条文旨在为合同当事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在特定的环境下使他们能够摆脱合同的束缚,从而保障了交易中的公正性以及诸多环节的正常运行。 一旦具备法定解除条件,那么解除的效力便会依法形成并对合同的双方产生约束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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