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代签生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定金代签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案件进行细致分析。
若代签人具备合法的代理权限或在事发后得到了被代签人的认可和追认,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定金代签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 然而,如果既无代理权限又未获得事后追认,同时相对方并无充分理由去相信代签人拥有代理权的话,那么这种代签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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