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但不交付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同明确地约定了需支付定金这一事项但却未能得到遵守提供定金的相应一方的履行,那么这份定金担保的条款便应被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合同须在期实践中真正完成定金的交付动作后才得以正式生效。 依照相关行业规范,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向另一方付出定金以保障其权益,而定金的具体金额则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定金的总额度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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