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无权处分行为,乃指未经合法授权之人士,擅自以自身名义对他人权益有形资产进行处置的行为。
此种行为可归纳如下四个特征: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一项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处分行为;
其次,行为人在实施处分行为时,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处分权;
再者,由于行为人实施了涉及他人财产之处分行为,故而导致其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因此缔结了一项合约;
最后,行为人在所有这些操作过程中,始终以自身名义示人,因而使得未被授权之人得以假借其名义从事非法交易活动。
无权处分合同之效力地位问题具有特殊性,在无权处分行为未得到权利人认可或者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并未能争取到有效的处分权之前,此间协议的有效性将处于一种待定状态。
此种态度凸显出对于法律制度合理设计的重视,同时也体现出对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