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后未拿到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您可能尚未实际领取到已签署条约的副本,然而这并不妨碍该合约的法律效应。
依据法律的规定,合法制定的合约在其正式诞生的那刻便已经开始奏效,至于是否存在其他特定条款或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协议则需另行考虑。 以下列举出诸多促使合约生效所需满足的必要条件: 首先,任何参与其中的当事人均应拥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 就个人而言,他们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 换言之,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他们应该是能完全独立行使这种能力的个体。 而对于公司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而言,他们的行为能力则完全依赖于登记核准的经营范畴之内的经济活动,这样他们的行为才能取得法律的认可,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合约中所体现的意见表达必须真实可信。 这是各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倘若签订合约的双方在意见表达上有所偏差或是使用欺骗、威胁等手段,甚至通过攫取他人的优势地位或逃避法律责任的方式达成的合作,这些都会使得合约无法发挥法律效力。 最后,合约的制定与执行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与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背道而驰。 合约的内容和目的绝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相关法律法规未作具体规定的时候,也不能触犯国家关于相关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同时,合约的内容和目的也要避免对他人权益造成伤害以及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境中,合约还需要符合法定模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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