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未经审批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我们应明确未经国家许可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视为尚未正式成立或生效的经济行为。
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此类股权转让交易需经相应的批准手续,或者需要办理相应的批准及登记手续方能最终成为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如果在案件的一审审判阶段结束之前,相关的当事人仍然未能完成这些必需的批准手续,或是仍未妥善办理这些必要的批准及登记手续时,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据此裁定此份合同尚未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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