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不明确应如何解决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若当事人涉及到质量标准、价款金额或报酬支付、履行具体地点等重要事项未进行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不清,双方可积极磋商探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共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依据合同其他相关条款及商业交易通行惯例进行合理判定; 若在以上两个步骤之后仍然无法确切了解具体细节,对于买卖性质的合同而言,如果标的物需要运输处理,则出卖方应将所有权转移至第一承运方以便顺利运送给买方; 反之若无需运输,那么出卖方仍旧需要按时实现在原定地点向买方完成标的物的交割; 如果出卖方与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晓标的物的存放地点,则需按照预先商议的地点进行交割; 如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对标的物存放地点并不清楚,则应该在出卖方签立合同时所处的营业场所进行交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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