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定金未交付时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文规定,若定金尚未实际交付,则该定金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原因在于定金合同仅在实际交付定金之时方能生效确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履行债权的担保措施。 然而,定金的金额须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然而,所约定的基本违约金金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时约定的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此限的部分将不会发生定金的效力意义。 如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超过或不足先前约定的金额,应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调整和修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