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能否使用项目章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不可使用项目章签署合同。
这是因为,作为非法人单位,项目部门并不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故无法以其名义对外签署相关合约。 项目章并未获得相应的法律权威性,换言之,它并不能够代替公司在外部经营行为中所产生的法效力。 为了确保合同具有适当的法律效应和识别效果,我们应尽量选用合同专用章或公司的公章进行签署。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双方当事人都已签字、加盖了公章或者留下指印的时候,合同就会被正式确认为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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