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否相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日常实践中,常规合同通常自其签订之时便产生效力,因此在大多数情形下,合同的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保持着一致。
然而,当涉及到那些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审批等程序方能正式生效的合同; 或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拟定了特定的生效期限或条件的合同,那么他们的生效时间就不得不与成立时间区分开来。 尽管该类特殊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它们立即奏效,还需在审批等手续完成之后,或是满足了设定的生效期限或条件后才能启动生效这个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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