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若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免除一方对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的责任,在该协议正式生效后,未经或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时,当事人不得再次提出索赔请求。
2、在因不可抗力导致正常合同解除的情形之下,一般而言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在不可抗力事件已经发生之后,负有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以尽可能缩小损失范围而未采取之义务的一方,应为其未能尽责行为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或者经过催告后仍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且如该种解除仅对未来具有约束力之时,违约方则须承担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损失的责任。 假设解除具有追溯既往的效果,违约方也必须补偿受害方因为签订合同、准备履行以及恢复原状等环节中所投入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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