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自签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以实质特质而论,协议实为合同之一种具象呈现方式,其内容仅需满足法律规定之合理性及稳定性,且各方参与者皆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证实该项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
若已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再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则此类补充协议可被视作对原合同条款的进一步修订或补充,从而确保其有效性。 然而,当协议内容与原始合同产生明显冲突时,应以最新签署的协议为准绳加以规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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