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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无代理权情形下所签订的合同,其法律地位属于效力待定。
为了使该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应当经过授权人(即被代理人)的追认。
倘若被代理人对于无权代理人签署的合同不予认可和批准,那么该合同便可以确立成为无效合同。
如果行为人为进行代理活动,即使其处在无代理权、越权代理或代理权已终止的情况下,如果未经授权人承认,也将不产生有效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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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4: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