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定金能否追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接受订金的一方存在重大过失致使所签订之合约为无效,那么针对该订金的处理方式为可予以退还,且需按照双倍原则进行归还。
然而,若是由支付订金的一方存在过错所引发的合同无效情形,此时对该部分订金的处理方式将是不可退还。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支付订金的一方在未能履行约定之债务时,将失去要求对方返还其所支付订金的权利; 对应地,接受订金的一方未遵循约定、未能履行债务的,则应按比例双倍返还先前收取的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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