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的成立时机是什么时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唯有在定金合同中向对方支付定金这一特定行为之际,该合同才得以正式设立和生效。
换言之,定金合同乃是一类实践性质的合同类别。 依据中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定,定金合同需自实际实施给付定金的行为之时始得正式成立。 而定金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金钱保证手段,是通过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确保合同生效、具体执行或适当解除等多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这种保证功能主要集中体现于有关定金规则的法律法规之中,即当支付定金的一方未遵守并履行相应的约定债务时,将无权请求对方返还先前所支付的定金; 反之,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话,那么就必须向对方支付双倍金额的定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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