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同中的要约元素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约乃是关于缔结合约之意图与意愿的表达,并且须同时满足下列四项基本要求方可被视为有效“要约”:
首先,此种表达必须源于特定的个体,即“要约人为特定之人”; 其次,其必须针对特定的受众进行传达和表述,表明其面向“相对特定之人”发出; 再次,表达出愿意受到相应约束的意向,体现为准对他方的“要约方有受约束之意愿”; 最后,在内容方面应具备明确性及具体性,如此才能构成完整且具备法律效力的“要约内容确定且具具体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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