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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用传真进行的商务往来所缔结的合同,其法律效能不容忽视。
当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可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字、口头表述以及远程通信技术等其他方式。
而其中,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与传真等,均被视为可以生动具体地体现所承载内容之表现手段。
因此,通过传真方式所达成的商业合约,确实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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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3: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