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如何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严谨地来说,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如下:
合同成立乃合同生效的基础条件之一,如若合同未能实现成立,那么合同是否能够具有效力也就成为了一个不存在的议题; 同样道理,合同生效也应当被视为合同成立的最终追求和目标。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已经生效,当合同成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需要经过批准或者登记这样的程序步骤之后方可产生效力,此时,只有在这些必要的程序执行完成之后,合同方能真正具备法律约束力和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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