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不明确的合同是否成立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法领域中,涉及到标的物不明晰的合同关系,原则上此类合同应被视为无效或未生效。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当合同双方对于合同的成立与否产生纷争时,法院有权通过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标的物以及其数量等关键要素进行核实,进而对合同的有效性作出判断。 然而,若法律对此类情况另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就此问题达成了特别约定,则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款或协议内容来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