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给付保险金起诉状无效怎么办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保险合同被宣布为无效或予以撤销之后,基于此合同而获取的任何财物理应归还给相关方;若无法进行返还或没有必要进行返还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财物作价补偿。 2.在保险合同的无效或撤销案件中,负有过失的一方应当给予无辜的另一方因为合同无效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赔偿,若双方均存在过失行为,则应对自身的过失负有相应责任并互相承担各自的损失。 3.如果保险合同最终被裁定为无效,那么签约双方的损失应应当纳入考虑范围之内,比如,对于交纳保费而产生的利息损失;或者是保险公司在处理合同过程中所付出的工本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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