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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子合同的生效与电子合同的成立有哪些不同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之间的差异,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予以探讨:
首先,合同成立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阶段;这个阶段内,当事人可以通过发送要约、接收承诺或者采用其他任何合法手段来达成共识,从而使合同成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同已经成立,它却未必能够立即生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着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其次,当合同具备了一定条件之后,才可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这即是合同生效的概念。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但若法律另行赋予特定规定及当事人另行约定的除外。
同时还应遵循严格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对于需进行审批等程序的合同,必须按照相应规定办理手续。如果未经审批或其他相关手续而影响到合同生效的情况发生,并不会妨碍合同中有关履约审批等义务事项及相关章节的法律效力。
最后,对于应当办理审批或其他类似手续的合同,当事人若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同样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涉及到合同修改、转让、解除等环节也需要办理相应手续的,都应当遵循上述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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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9: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