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承诺迟延情况有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诺迟延的情况有: 
1、逾期承诺: 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 2、承诺迟到: 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而使承诺迟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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