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约定延长租期是否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约定延长租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见口头订立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和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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