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具体如下: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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