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房抵债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答:
有。
律师解析:
以房抵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债务人请求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要求变更、撤销以房抵债协议的,除非以房抵债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均认可以房抵债的法律效力。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以房抵债协议的处理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但并未完成房产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应直接起诉要求债务人过户房屋,否则人民法院会告知其应更改诉讼请求。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当起诉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如果其不履行,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可以拍卖以房抵债协议约定的房屋,用于优先偿还债权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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