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一般表现为:
1、如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人不存在过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当事人因为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如果投保人已经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应当以民法的不当得利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均负返还的责任。 但这只是一般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过错,还要负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3、由于保险合同属于特种之债,其无效的情形也甚为复杂。 因此,如果保险法或保险合同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其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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