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赠与合同的解除与撤销的区别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的解除与撤销的区别在于发生情形及法定后果不一样: 1、赠与合同的解除就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2、赠与合同的撤销就是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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