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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普通情况之下,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合法主体地位,因此其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与责任往往会不由分说地落到总部头上。
然而,倘若该分支机构的负责高管人员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出现失职或者触犯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极端情况,也有受到法律追责的可能性。
如若这种情况发生,例如,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由于恶意侵吞公司资产而引发了债务问题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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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