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责任和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故而其所应负之民事责任皆由总公司全权承担。
这就意味着,若分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了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向总公司提出还款请求。 总公司对于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乃是一种全方位且无条件的法律义务。 然而,当总公司为履行此项义务而付出代价之后,其可根据与分公司之间的协议或内部管理规定,向那些在债务发生过程中存在过失的分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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