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需对未能足额完成出资对应额度的公司债务负有共同连带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倘若公司债台高筑、财力枯竭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凭借充足的证据与充足的理由,要求此等未能尽责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此未尽责出资的额度之内开展偿债工作。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股东积极且全面地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
若事实证明该股东在承担了相关责任后能够积极追加出资并直至达到规定的数额,那么仍可依法向其他负有相同过错之责的股东寻求补偿或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