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有义务为总公司偿还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公司是否应负担总公司所产生之债务这一问题,其答案须视具体情境而定。
通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层面尚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公民身份,故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往往会被归咎于总公司。 然而,若分公司拥有独立的资产,并且在财务方面与总公司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那么在其资产的合理范围之内,或许需要对总公司的债务负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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