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地,该企业的资产规模已经显著到无法满足偿还债务之所需,这其中包括了缺乏可以被申请执行的价值物,比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等。
其次,该公司的营业收入水平极其低下或者说极具波动性,根本无法承担起基本生活开销以及偿付债务这两项沉重负担。 另外,该企业还背负着大量即将到期但尚未偿还的债务,并且并无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