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问题,在通常情况下都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负担。
这是因为,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因此并不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之权能,必须依赖于总公司来分担这部分责任。 当面临分公司无力偿债之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利向总公司追责并申请其全额赔偿。 换句话说,分公司的负债往往会转化为总公司的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