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负责管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公司的债权债务事宜,依照当下法律规定及一般商业惯例,应由其所属之总公司全权负责并管理相关事务。鉴于分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其所衍生的各项民事责任也往往将由总公司以其名义承担。换言之,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所有的经营行为活动,诸如债权债务等方面,均需承担起最终的决策与责任。然而,在具体的经营实践过程中,分公司亦可在一定程度以及特定范围之内,自行处理和管理自身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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