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之下,当有限责任公司产生负债时,法定代表人并无需使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在此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其全盘财产负责对外的偿付义务,而股东则仅需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度来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 然而,若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试图逃避债务,且此举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将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全部的偿付责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只需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度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则需按照其所认购的股份份额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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