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公司宣告破产或清算之时,对于所有尚未清偿之债务,理当优先遵循如下规则进行偿还:
第一,即以公司现有的总资产用以抵偿所有债务。
若公司现有资产尚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则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仅需以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只需以各自所认购的股份为上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的精确计算方式,则需要依据各类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相关合同条款做准确判断与衡量。
举例来说,对于尚未结清的货款,应根据既定的合同规定,逐项计算欠款的金额及其约定的支付期限;
再者,借款部分也须按照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本金数额、利息标准及还款期限进行计算,才算得上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