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组过程无疑是相当繁复的法律流程之一。
首要步骤便是向司法机构提出破产重组的申请,经由法庭审慎考量并作出裁决决定其是否得以受理。 在重组实施期间,将由特定的受托人被委任来统辖企业的业务运营,对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清点与评估。 同时,还需制定出详尽的重组计划,其中涵盖了债务偿还的具体方案、资产处理的方式方法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等诸多方面。 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自身的债权,并依据重组计划所确定的内容,获取相应的清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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