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重组欠款怎么办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重组的困境时,如何妥善处理所涉欠款问题常常变得错综复杂。
首先,为了保障公司事务的正常运行,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破产管理机构来全权接手。 这些破产管理人员将对公司现有资产状况以及负债情况进行详尽的盘点和审查评估。 对于其中涉及的欠款事项,将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清偿顺序依次予以解决。 通常而言,拥有担保权益的债权应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次是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随后是职工债权以及税收债权; 而普通债权则排在最后。 在整个破产重组过程中,有可能通过与债权人展开积极协商,共同制定出一份详细的重组方案,从而对债务的偿还方式、期限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以期达到帮助公司重新焕发生机并逐步清偿债务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