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认缴制度的环境之下,若公司因破产而进行清算之后,股东并未按照法律法规对此履行完全的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就要承担在未足额缴纳该部分投资款的基础上,对公司所面临的债务负担额外的补偿与赔偿责任。
当公司步入破产清算的阶段时,首要任务便是用公司目前所有的资产来偿还所有的债务。 倘若公司的现有财产无法满足所有债务的清偿需求,那么对于那些已经被股东认购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出资款项,应该视为加速到期,股东有义务向公司补充其认购的出资额度,以便用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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