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组债权人能拿到多少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破产重整的复杂流程中,债权人所能获取到的还款金额,往往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破产企业的生产资产质量、负担债务的具体构成、企业重整计划以及破产清理的优先性等等。
在破产重整的实际操作环节,破产企业的各项财产都会依次被进行详尽的清算与评价,并遵循法律规定的偿还顺序进行资源分配。 通常情况下,具有固定担保权益的债权将会享有优先支付的权利,随后是破产管理成本及共有利益负债,再其次分别是员工债务、税负债权,最后才能轮到其他性质的普通债权。 若破产企业的现有资产足以覆盖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或许有望全额收回其应得款项; 然而,倘若企业的资产无法完全抵消所有债务,普通债权人可能仅能按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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