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欠钱不还会找上公司吗 |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若某人欠债却未能履行清偿义务,原则上来讲,债权人有权向该债务人进行个人层面的追索。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之规定,法人需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尽管公司作为法人实体,需要以其所有的财产来对外承担责任,但是这些财产并不能直接用于偿还员工或股东所背负的个人债务。 除非是公司为某项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存在着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连带责任情况,否则债权人通常不会直接向公司追讨个人债务。 因此,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会因员工的个人债务而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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