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业领域中,企业间进行借款契约的签署,前提条件必须是皆为各自企业的真实意愿,并且该项协议绝不能触犯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范,亦不得与公共道德和良好风俗等价值观相背离。
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无效合同: 首先,公司或个体借助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其职工筹款所获得的资金,通过再次转贷方式获取利益,而此过程借款方先前就已知晓或者应当确认知晓的。 其次,对于出借方而言,若预先得知或者应当明了借款人将这些款项用于违法犯罪的活动,仍旧主动提供借贷的相关支持,亦属于无效行为。 最后,借款行为中涉及违反或者违背公共道德和良好风俗规范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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