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法人需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来承担相应的法律民事责任。
因此,当公司破产终结后,需要由该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清偿其所欠下的各类债务。
然而在公司正常运营的过程中,如果企业法人的出资者滥用企业的独立地位以及他们作为出资者享有的有限责任权利,以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那么这样的行为将受到严厉谴责并应被视为违法。
此外,若有人滥用企业法人的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用于逃避债务,进而严重侵害了企业债权人的权益,那么他将需对该企业的负债负有相应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