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时,必须严格遵从债务偿付的优先级次,并且在偿还债务时,有限责任公司须以其注册资本的最大承担能力为准则,对所有债权人承担相应的债务负担。
需注意的是,公司同股东、公司同法人代表及其他高管层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体,股东方为公司投入注资并完成该项义务之后,不应再牵涉到公司的其他事宜之中。 就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问题及破产状况而言,除非包含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违规提取、转让资金、企图躲避公司债务等情况,否则他们大可不必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仅需在公司资产结算完毕之后,依照优先级次偿付相关的债务即可。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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