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后原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当公司的工商登记事项有所变更(包括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应当由新公司全权承担,这无需特别声明。
然而,倘若确实需要法院或机构出具相应情况表明,只需说明变更前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新组织负责负载即可。 关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借贷活动,即使更改了法定代表人,也并不影响对于还款义务的履行。 在此过程中,还款责任应由公司整体承受。 需明确,债务并非由法人本人承担,而是由整个公司负担。 法人,仅作为解决债务问题的代表而存在。 若法人并非该公司的股东,那么他们本身就不会受到直接的经济损失。 如若新的法人原先是公司的股东,即公司已经被转让到了他的手中,尽管股权转让协议有着严格的规范与标准,但是如原股东隐瞒债务事实未告知新股东,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原股东仍有权为此承担责任!因此,在法人转移之前,务必要确认好债务偿还事宜,并且双方应当签订相关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偿还问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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