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前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作出关于转让或合并的重大决策之后,公司有义务及时告知所有债权人相关事项。
债权人在此情况下,有权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其清偿转让之前已确认存在的债务或为履行此等义务提供所需的担保。 此外,当公司发生转让时,先前的债务责任会由新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予以承继。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公司一旦决定进行合并事宜,必须与合并中的各方签署详细的合并协议,并准备好各类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该从作出合并决议的那一刻起算,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债权人,再于三十天之内在全国性公开报纸上发布公告。 债权人如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没有接收到通知自公告公布后四十五日内,可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是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若破产财产无法全额满足依次排列的清偿要求,则应依序按比例分配。 另外,若破产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视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层员工之薪资福利,将参照这家企业全体员工的平均薪资水平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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